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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落户要求

更新时间:2024-07-04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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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落户要求,跨地区统一纳税

1. 对总部设在海南保税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对其总部设在海南保税港的分支机构的收入按15的税率征税;对总部设在海南保税港以外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税。第十五条税率仅适用于其在海南保税港内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

2. 总机构位于自由贸易港口企业,只有企业位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自由贸易港口(不含外的自由贸易港口建立在自由贸易下的二级分支端口设置三个分支)在确定是否符合需求中指定的范围,总部设在保税港以外的企业,不属于认定范围;只有分支建立在自由贸易港口(不含外分支机构设立自由贸易港口和树枝外设立自由贸易港口和树枝外设立自由贸易港口和树枝外设立自由贸易港口和树枝外设立自由贸易港口和树枝外设置自由贸易港及在自由贸易港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包括在判定范围之内。

3.企业有不同的税率为目的的享受优惠政策,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直在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通知印刷和分发管理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跨地区合并纳税企业(57号(2012),即:先按规定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再按不同税率地区的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再按规定分配应纳税所得额。

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落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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