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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后,海口公司注册要求

发布:2024-07-04 11:54,更新:2024-07-06 07:00

新公司法后,海口公司注册要求
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还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同时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gao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

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责任: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加强对董监高与公司关联交易等的规范,增加关联交易等的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强化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规定董监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监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监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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