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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法自行判别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怎么办

发布:2022-11-18 17:02,更新:2024-11-22 07:00

企业如何申报优惠?

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争议协调办法》规定,企业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1.企业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2.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报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的企业不符合要求的,应与企业充分协商,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意见的,税务机关将争议事项上报至海南省税务局,省税务局收到争议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工作并将结果告知纳税人。

3.涉及实质性运营的争议事项,省税务局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是否实施实质管理和控制进行确认。

4.涉及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争议事项,省税务局应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先行判断,能够界定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税务部门与企业就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出现争议且省税务局难以界定时,由省税务局提交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界定并出具意见。

企业无法自行判别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怎么办?

海南省税务局已开通咨询窗口(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海南省税务局一楼),企业如果无法自行判别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可以赴窗口进行咨询。关于企业主营业务占比是否达到60%以上的咨询,由海南省税务局进行确认;关于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咨询,由海南省税务局先行判断,省税务局难以界定时,由省税务局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界定并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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