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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境外上市、注册海南公司

发布:2022-07-20 16:20,更新:2024-05-16 07:00

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境外上市


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境外上市,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决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


《管理办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可以在境外发行股票(含参与型优先股及股票派生形式证券)等证券,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流通。


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辖内银行直接办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

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登记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上市,是指港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在境外发行股票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证券,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流通的行为。

三条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可在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银行直接办理。

四条 银行应按《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操作规程》(附1)要求,审核港内公司相关申请。审核无误的,银行应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港内公司办理境外上市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打印业务登记凭证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交由港内公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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