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外商股权投资企业
珠海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外商股权投资企业
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珠海市依法由境外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
注册资本:港澳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
认缴出资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应以自有资金出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其他境外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不低于1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应以自有资金出资且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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